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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1187-20210924-4509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主题: 权威发布
文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 2021-03-26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凡荣提起公诉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6 10:33:6 浏览次数:0 【字体:

2021年3月25日,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凡荣(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串通投标罪一案,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凡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凡荣利用担任常德市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身为常德市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指使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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