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检察队伍>荣誉之窗>详细内容

喜报!12项省级荣誉!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4 10:02:57 浏览次数:350 【字体:

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全省6个市级检察院办公室和32个基层检察院办公室、38名个人获通报表扬。常德检察机关4个集体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4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张小宝(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杨虹(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魏安琪(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徐嘉璐(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5件优秀案件、5件优秀检察建议和5名优秀检察官进行了通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1个案件获优秀案件。

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案件

黄某某案

承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2021年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优秀案件、优秀检察建议进行表彰,共评选出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件10件、优秀检察建议10件,常德检察机关1件案件、1件检察建议获评优秀。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十大典型案例,常德市检察机关1件案件入选。

2021年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件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湖南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

承办单位: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检察建议

湖南省澧县人民检察院就澧县某动物油脂加工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向澧县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

承办单位:澧县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十大典型案例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查处某餐饮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

承办单位: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