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拉手之名设局 用虚假截图行骗
自称是“抢红包”圈的拉手,以介绍玩家前来赌博为由取得微信群主信任后,利用虚假的转账截图骗取对方钱财。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10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杨某(另案处理)建了一个赌博微信群,邀请玩家进群以“发红包”方式进行赌博。2024年6月7日,一个自称中介的“阿水”网友添加杨某微信,说要到其微信群里玩一玩。杨某早就知道“阿水”是“抢红包”圈内有声誉的拉手,可以拉来大玩家参与赌博,不由心潮澎湃。“阿水”随即以介绍玩家进群参与为由,向杨某索要了3万分的空分额度(微信赌博筹码)。
当日下午,两个玩家将杨某提供的空分额度悉数输掉,并由杨某垫付赌资。事后杨某要求结账,“阿水”谎称其微信和支付宝均已被限额,需要稍后付账,并索要了杨某的收款账号。之后“阿水”PS了一张3.6万余元的虚假转账截图发给杨某,同时示意杨某将多付的6000元通过微信返还给他,杨某当即微信转账支付。见杨某轻易就上了当,“阿水”又以赌博上分为由,分别PS了转账1.9万余元、2.7万余元的银行转账截图给杨某,之后以赌博下分结账为由,诱骗杨某转账5.3万余元。
事后,杨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没有收到钱款,才知道上了当,立即报警。民警通过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原来“阿水”和两个玩家都是邓某一人。邓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所得赃款已被其用于赌博和消费。
2025年1月10日,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邓某提起公诉。
检而言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欺诈行为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如编造不存在的情况,如假冒身份、伪造证件等;二是隐瞒真相,不告知对方真实情况,让对方基于不完整的信息作出决策等。两者都是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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