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基层快讯>详细内容

“砍头息”还不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17 16:04:14 浏览次数:0 【字体:

【故事】

借款合同写25万,实际到手仅23万,却还要按25万还利息——不久前,临澧县的朱某不幸掉入了“砍头息”陷阱。

所谓“砍头息”,是指放贷时,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部分费用,导致借款人实际到手金额“缩水”,却仍需按合同载明的全额本金偿还利息的非法行为。

面对高额利息压力,朱某向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求助。检察机关认为,某投资管理公司存在非法放贷行为,该投资管理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无效,借款人仅需归还实际到手的本金,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然而,为规避法律责任,该投资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使其妻子邵某,利用朱某出具的原始借条等凭证,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知内情的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邵某的诉请,导致朱某仍需偿还包含“砍头息”在内的高额本息。

临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经审查,确认邵某提起的诉讼是为帮助其丈夫逃避非法放贷责任而提起的虚假诉讼。据此,检察院依法向临澧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作出改判,撤销原一审判决,驳回邵某的全部起诉请求。

【说法】

“砍头息”还不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故,“砍头息”不应当认定为借款本金,借款人无需支付“砍头息”所产生的利息。

“砍头息”如何识别?

可抓住几个关键点:一为核对实际到账金额是否少于合同借款金额,警惕以“手续费”“服务费”等名义的扣款;二为计算真实利率,用总利息除以实际到手本金,若远高于合同利率即有问题;三为检查合同条款,看是否有预扣利息或捆绑收费的陷阱;四为留意还款计划,若首期还款额异常高可能隐含砍头息。

遭遇“砍头息”后该怎么办?

其一,应保存好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立即停止还款并通过12378银保监会热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渠道投诉。其二,要求贷款方按实际到手金额重新核算本息,退还多收费用。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砍头息违法,要求撤销超额利息并索赔。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