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三答,带您了解白洋堤地区检察院和刑事执行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重要的一环,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被称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今天,就让我们通过3个问题带您了解白洋堤地区检察院和刑事执行检察。
1.白洋堤地区检察院究竟是一个什么检察院?
白洋堤地区检察院前身系津市检察院派驻津市涔澹农场(后为津市监狱)检察组。1986年12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涔澹农场设湖南省津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对津市监狱实行派驻检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05年5月,经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常德市区域内津市监狱、武陵监狱、德山监狱实行派驻检察。2020年8月,全省内设机构改革后,白洋堤地区检察院为市检察院派出机构,履行市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职责,接受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现设内设机构4个、派驻检察室3个。
2.什么是刑事执行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等相关工作,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3.主要业务有哪些?
①监狱、看守所检察监督
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派驻检察室通过深入实地检查、与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②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机构对被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也包括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法律文书送达和罪犯交付执行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监督。
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
财产刑是人民法院对罪犯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刑罚。财产刑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④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
对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交付的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强制医疗机构收治、治疗、诊断、评估、解除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等监管执法、医疗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施的监督。
⑤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前,及时制作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通知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旨在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
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刑事执行场所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⑦巡回检察
检察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在特定的时间内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进行集中性、专项性的检察工作模式,包括常规巡回检察、交叉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和机动巡回检察等方式。巡回检察的开展,着力于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监督刚性,推动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的共同提升。
⑧其他监督职责
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
刑事执行检察,也许不如公诉那般慷慨激昂,不如公益诉讼检察那般深入人心,但作为司法链条的最后一环,刑执检察决定了前面所有环节的最终结果。白洋堤检察人将一往无前,在减刑假释财产刑执行等方面监督到底,确保立案侦查公诉审判的成效落实到位,将这最后一环,锻造成司法链条上最有力、最牢固、最强劲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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