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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四部门联合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3 10:11:50 浏览次数:0 【字体:

 近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与津市市人民法院、津市市公安局、津市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19条,围绕破产案件监督线索移送、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破产类违法犯罪打击等重难点予以明确,有效突破破产案件监督瓶颈,逐步形成良性互动监督模式。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破产案件监督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四部门应建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信息交流,共享企业破产信息,对可能存在的虚假诉讼、逃废债务等8类涉及破产案件的重要线索,应当相互移送。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对破产管理人和其他破产参与人的监督管理:市检察院协同法院推进相关单位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企业财产解除保全措施、完善债权核查机制等。

《意见》突出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企业破产相关犯罪主导责任:市检察院协调加大对企业破产相关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力度。重点针对恶意“逃废债”和破产程序中发现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虚假诉讼、妨害清算、隐匿财产和会计帐薄等犯罪,形成打击合力,强化司法震慑。

《意见》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拯救困境市场主体中的积极作用:市检察院通过监督规范破产程序有序高效运转,推动高污染、高耗能“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退出市场。针对优质困境企业,支持法院在破产工作中探索创新,提升重整成功率,帮助困境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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