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名农民工的“薪”事了了 ——桃源检察跑出检察为民“加速度”
“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老周和老李拿着考勤表、工资清单站在紧闭的厂门前来回踱步。他们等60名农民工友已经好几个月没拿到过工资了,工人们多次讨要未果,对方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脱。眼看年关将至,家里等着钱过年,大家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
2026年2月,案件线索通过桃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常态化协作机制,递到了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案头。
承办检察官翻开卷宗,眉头紧锁。老周、老李等60名农民工曾分别与桃源县某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和桃源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两公司系同一主体经营)逐年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25年11月起,老周、老李等人均处于待岗状态,但两公司仍然拖欠他们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的工资共计190余万元。
调查发现,两家公司虽账上并无资金,但检察官同时了解到一个关键信息:公司在其他诉讼中有一笔执行款即将到账,可以优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当即启动提前介入程序,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指导工人们梳理欠薪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并与桃源县法院提前沟通案件事宜。
2026年2月10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桃源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从案件受理到支持起诉,仅仅用了3天。“每一分工资都是他们养家糊口的‘血汗钱’,拖不得、等不起。”承办检察官说。
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与法援中心密切配合,推动案件快审快结,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促成桃源县法院快速组织调解并结案。
“起诉不是目的,权益兑现才是关键。”案件调解结案后,检察官主动延伸履职,持续与法院执行局沟通,动态跟踪案件进展。至2026年6月,已有106万元陆续发放,剩余欠薪款项的执行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多亏了检察院,不然这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拿到钱的那天,老周攥着银行卡激动地说。
从寒风凛冽的厂门到夏日温热的案款,60名农民工的“薪”事,总算有了实实在在的着落。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真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劳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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