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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心为澧,守护澧州绿水青山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17 17:21:52 浏览次数:0 【字体:

守护绿水青山,贵在久久为功。一直以来,澧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足县域耕地、林地、湿地、河湖众多等生态要素富集的县情,坚持办好每一起生态公益案件、讲好每一个检察履职故事,深耕个案办理、典型培育、案例宣传,以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办案实效,把检察公益监督落到澧县的河湖岸线、田间地头。

以办案为根基,办好群众身边生态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紧盯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乡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主动摸排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问题。针对建筑垃圾违规堆放、消纳场所管理不规范,办案人员第一时间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紧盯水源地防护短板、违规倾倒垃圾、养殖污染隐患,常态化开展水源地专项监督,督促补齐防护设施,清除污染风险;面对废品乱堆、异味扰民等民生痛点,精准厘清监管职责,推动问题就地化解;针对在湿地保护区违规建房的顽瘴痼疾,敢于亮剑,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真正做到解决一类问题、守护一方民生。

以典型为抓手,讲好生态保护检察声音

澧县检察院不满足于一案一结,坚持把典型案例培育作为公益诉讼重点工作。生态保护案件办结之后,办案团队复盘办案全过程,提炼监督要点、治理成效、创新做法,用心打磨典型案例素材,积极报送典型案例。依托“检察故事汇”宣传阵地,把冷冰冰的案卷转化为有温度、有力量的检察故事。通过对外宣讲一线办案故事,讲清公益诉讼职能、讲透生态治理成效。既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又展现公益检察官奔走一线、实地核查、协同治理的履职日常,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公益诉讼、听得懂检察职能。一批生态领域办案故事被总结提炼,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普法多重价值。

以协同为纽带,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

生态治理绝非一家之事。澧县检察院持续深化协同治理,先后与县河长办、县林长办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及时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线索,实现信息共享。与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建立了牛浪湖(公安澧县)生态综合治理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一体化办案模式。主动对接各行政机关、乡镇(街道),用好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破解监管盲区、多头监管难题。以个案撬动行业治理,推动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实现从“个案整改”走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下一步,澧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把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吃透法典新规,更新监督理念,紧盯大气、水、土壤、固废、乡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持续办好群众身边生态公益案件,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澧县的碧水、蓝天、净土,为建设美丽澧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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