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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铺就校园周边“平安路”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09:42:54 浏览次数:91 【字体:

道路交通标志和加速交通设施的设置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而校园周边区域的交通安全保障则显得尤为重要。

2022年7月,在校园专项公益诉讼活动中,安乡县检察院发现,部分中小学校园前是主要交通路段,过往车辆多,人员密集。且学校路段未设置限速标志,以前设置的减速带已损坏,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安乡县检察院立刻针对走访调查线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和诉前审查程序,并进一步拍照取证、勘查,对过往车辆进行录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2022年9月,安乡县检察院向属地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检察建议发出后,各乡镇政府对管辖地区多个学校段道路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减速振动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同年11月,为确保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安乡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议、行政磋商会议,研究在校园道路上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的可行性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详细说明了情况,县交通运输局解释了振动标线能替代减速带的原因,听证员一致认可整改措施。磋商会议上,安乡县检察院与县交通运输局达成一致意见,县交通运输局在学校路段前后安装限速20km/h的标志,确保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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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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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检察官说法

诉前程序作为受侵害公共利益的救济手段,为行政效能的提高、行政行为的外部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亦是督促行政机关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纠错的重要体现。

在本案中,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行政磋商、公开听证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完善校园周边相关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消除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隐患,实现了在诉前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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