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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为困难妇女撑起一片“晴天”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9 16:13:55 浏览次数:62 【字体:

2022年,安乡县检察院以最高检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契机,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以检察之力守护“她权益”。

2022年5月,安乡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时,发现被害人林丽(化名)家庭困难,身心受创,急需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立即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负责司法救助的第三检察部。

在受理线索后,检察机关深入到林丽家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经过实地走访、调阅相关资料,并向村委会、当地村民调查核实,发现林丽系智力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且其丈夫赵二(化名)也系精神残疾人。全家依靠林丽母亲打零工维持基本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在案发后,林丽未得到任何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林丽申请司法救助金。经逐级呈报审批,目前已将申请到的1万元救助金发放到林丽手中,为其解决燃眉之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人员为林丽进行了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被害的心理阴影。“谢谢你们,我们感激不尽……”林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安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部门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积极主动服务,全面调查核实情况,把涉案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通过及时发放救助金、提供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申请人摆脱生活与心理的双重困境,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感受到司法温度,传递检察温情,切实把为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安乡县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将进一步通过司法救助,为权益受到侵害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在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上维护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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