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为序,凝心聚力,津市市检察院与妇联、残联建立工作衔接机制
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及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案件中弱势群体当事人的保护力度,近日,津市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市残联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合力维护妇女、儿童及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残联组织的职能优势,以共同化解矛盾风险、合力推动问题解决为工作目标,确立了沟通联络、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其中明确规定,市妇联、市残联在工作中发现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相关案件线索时,及时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运用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溯源治理等方式,为受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共同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
津市市检察院将充分依托该机制,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强化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进一步构建起“检察+妇联+残联”共治共护的多元化工作格局,以高度的检察担当让“人民至上”的底色更足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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