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以高水平履职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编者按:为深入开展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年行动,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升“护企惠企”工作质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安常德580”特开设〖“一把手”谈法治化营商环境〗论坛,围绕政法职责任务,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连续推送各区县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相关署名文章,敬请关注。
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以高水平履职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鲁斌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理念,在能动履职上下足功夫,在主动服务上精准发力,以高水平履职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精心谋划,严密部署,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有全局统筹的高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成立由检察长鲁斌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制定《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年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和任务清单作出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步骤措施;开辟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网站专栏,公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涉企投诉举报方式,持续报道本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动态。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对口联系企业,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安全生产、治安环境、合同风险等系列问题。三是严格考核考评,保障行动常态长效。积极落实省市检察院落实一体化办案要求,及时上报涉民营企业案件备案审查,将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质量效果纳入检察业务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将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纳入常规抽查、重点自查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迅速行动,重点发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有雷霆万钧的力度。一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规范和保障作用。以落实高检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既有效打击严重犯罪,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2020年以来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8人、起诉885人,其中批捕金融诈骗犯罪32人、起诉81人。二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假冒知名品牌、侵犯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商业秘密等侵权行为,保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2020年以来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人、起诉63人。三是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2020年以来批捕此类犯罪2人、起诉3人。四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自2023年7月起,桃源县人民法院、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桃源县公安局在全县联合开展2023年度“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执行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外人抗拒阻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三、转变理念,有效履责,确保监督常态实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有和风细雨的温度。要及时做到转变监督理念,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通过磋商等方式在起诉前或判决前督促侵权人主动承担民事责任,适时通过现场督促、确立进度反馈机制、书面督促等方式保障磋商协议的执行,及时妥善解决公益侵害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二是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漏洞,予以堵漏建制,帮助企业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针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对民营企业存在不利影响或民营企业内部管理经营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监督作用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督促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督促改善治理结构、经营方式、纠正违法经营行为,防止发生民营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犯罪,积极预防其他单位或个人针对企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四、细化措施,完善服务,真情实意亲民暖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有全心服务的热度。一是加强沟通联络。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检察形象,加强与代表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县工业集中区的联系,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工业园区企业,打通检察服务民营企业“零距离”通道。二是完善服务窗口。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检务”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三是深化普法宣传。结合宪法、民法典等普法活动,预防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进村进社区进企业大力宣传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市、县政法委相关工作要求,3月30日上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会,全体班子成员、部门正副职负责人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强传达学习了《桃源县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年专项行动方案》,解读了全县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并根据方案和任务清单作出工作部署。
党组书记、检察长鲁斌就全院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层层部署,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步骤措施。二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开展好专项行动,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三是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入企走访活动
2023年5月下旬,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入企走访活动,副检察长梁进、专职检委刘晶分别带领调研队伍走访了磊鑫新材料科技公司、湖南文胜汇科技有限公司。
实地走访企业
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
双方打开天窗说亮话、开门见山点问题,通过直接采访、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安全生产、治安环境、合同风险等系列问题。对企业遇到的困难进行记录,能当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按照“一企一表”登记造册,事后或继续跟进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进企业开展座谈交流
期间,走访队伍宣传了“常德政法护企惠企30条”等护企惠企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企业家们征求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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