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被家暴妇女撑起“一把伞”
“我现在身体状况不好,被丈夫殴打得手指变了形,一下雨腿就疼痛,无法正常外出务工,我丈夫已经很多年不给我生活费了,现在只能打零工度日。”林某走进临澧县检察院,向受理支持起诉的检察官哭诉道。
近日,临澧县检察院办理了林某(女)与汪某(男)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经调查,林某与汪某结婚后,汪某多次向林某实施家庭暴力,对林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为躲避家暴,林某被迫离家在外租房打工,但在林某短暂回家期间,汪某都会借机殴打、辱骂。林某多次向村委会、派出所、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保护令依旧无法制止汪某的暴行。承办案件检察官迅速固定家暴证据,支持起诉解除林某与汪某的婚姻关系,得到了临澧县人民法院的支持,调解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家庭暴力事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切身利益,反家庭暴力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在此呼吁,家庭不是法外之地。面对家暴,不妥协、不沉默,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敢向家暴说不。
检察官普法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哪些是家庭暴力证据?
1.家庭暴力现场的物证;
2.人民法院制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3.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处理记录、告诫书;
4.家庭暴力相关的伤情鉴定书、病历、照片、视频、相关日记;
5.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
6.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言;
7.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记录与证明。
申请支持起诉条件是什么?
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理的检察机关管辖范围。
符合条件的,可以备齐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表达自己诉求,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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