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跨区划检察协作,绘写公益保护新篇
3月18日上午,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跨区划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机制》)。会上,双方就办案情况、资源共享、业务研讨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对签订《协作机制》后的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涛,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勇出席活动。
杨勇表示,此次《协作机制》的签订,是两院进一步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行动,标志着双方在跨区划公益诉讼协作方面联系更加紧密、合作更加深入。两地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地方检察院与专门检察院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办案合力。此次合作是一个良好开端,未来两院可在更多业务领域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王洪涛强调,两地检察机关签订《协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打破管辖壁垒、疏通监督堵点,突破传统属地管辖各自为战的局限;有利于整合专业优势,充分发挥铁检院在跨区域重大案件办理方面的专业特长与地方检察院对本地社情民意的深度了解;有利于强化系统治理,通过机制化协作将公益诉讼监督融入区域治理实践。他指出,两地公益诉讼部门要以此次机制签订为抓手,全面落实各项协作内容,筑牢信息共享桥梁,全力配合案件办理,及时跟踪监督公益修复情况,抓实联合巡查和普法宣传,对所办案件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真正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协作机制》涉及联络沟通、调查取证、公益修复、业务交流等内容,旨在构建跨双方在办理区划公益诉讼案件中协作配合、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强化信息共享,提升案件质效。《协作机制》明确了协作案件范围、协作配合内容和跟进监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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