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出台食药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信息共享机制
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补齐监管短板,防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人员规避从业禁止管理规定,继续违法从事食药行业。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与药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一是实现信息共享,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文书送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抄送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托湖南省食品药品业务系统开展定向核查,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二是突出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定期比对生效判决与从业禁止名单,发现漏报、错报或未依法实施从业禁止的,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核查处理并书面反馈。三是强化沟通协作,三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判决信息自动推送、自动预警、在线监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织密食药安全防护网。
下一步,常德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与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检察监督推动机制落地见效,做实食药领域从业禁止“后半篇文章”,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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