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带头出庭顺应司法改革新要求
“20年来,湖南的检察工作给我的感觉是越来越好。这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院长亲自当审判长,体现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是司法为民的有力实践,这种方式公开、透明、公正、务实,既树立了司法权威,也展现了我们公诉人的水平”4月19日,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说起在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参加“检察长示范庭”听庭评议后的感受。
4月19日上午9时,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石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金蓉诈骗案。本案由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阳出庭支持公诉、石门县人民法院院长曾晓东担任审判长,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代表及各区县市院公诉干警听庭。省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青春、公诉管理科科长李俊、公诉一处干警肖红云到庭指导。
庭审现场
检察长出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及休庭评议等环节,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均被法院采纳并当庭宣判。
庭审观摩结束后,大家对金蓉诈骗案出庭情况以“公诉大课堂”的形式对“检察长示范庭”进行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检察长出庭起到示范、引领、激励的作用,出庭公诉人举证条理清楚,答辩熟练敏捷,公诉意见说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适时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法治宣传,充分展示了公诉人的良好形象,纷纷为公诉人“点赞”。各基层院听庭代表在文书制作、庭审科技含量、证据罗列、当庭讯问、完善证人出庭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公诉人大课堂”对“检察长示范庭”进行评庭
其他基层院公诉人对“检察长示范庭”进行评议
石门县检察院检察长夏阳
市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王朝阳主持评庭活动
省院公诉一科公诉业务管理科科长李俊
省院公诉一处公诉业务管理科科长李俊指出:常德公诉部门对本次活动和庭审组织非常到位。从庭审可以看出,两名公诉人对案件和证据十分熟悉,准备充分,特别是夏检作为检察长出庭,不是走过场,而是扎扎实实钻进案子,亲自提审,亲自制作出庭预案,根据庭审需要及时调整公诉意见,体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建议进一步提高依靠科技手段出庭的能力,进一步健全认罪认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证人出庭制度。
省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青春
省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青春指出:常德市院顺应省院要求,通过大型庭审和公诉大课堂提升公诉水平,很有意义。检察长带头出示范庭的意义是发展形势的需要,是高检院的要求和省院具体指示,是一种现实的需求。此次庭审公诉人的表现十分突出,是一次成功的示范庭。同时,公诉人也要继续加强学习,紧跟形势,应对即将到来的司法改革,年轻公诉人可以通过写办案札记的形式提高公诉水平。下一步工作,希望常德公诉部门进一步按省院要求,以此次庭审活动为范本,有序在其它区县院开展听庭评庭活动,通过听庭评庭提升公诉技能,提升出庭水平。
对公诉案件庭审活动进行听庭评议是今年省检察院布置的一项重点工作,石门县院检察长示范庭拉开了常德公诉听庭评议活动的序幕,每个基层院今年将抽出3起案件听庭评议。市院公诉二科王朝阳科长强调各单位要早准备早行动,进一步加强出庭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评庭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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