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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检察院举行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信息来源: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7-12-11 00:00:0 浏览次数:51 【字体: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实践,在这样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常德市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手抚《宪法》领誓,百余名检察干警,面对国旗国徽,进行宣誓。

唱国歌

宣誓现场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领诵誓词

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忠银主持活动

重温誓言,永葆本色。一年一度的宪法日宣誓活动,是刻在每一位检察人心底的神圣仪式。

今年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宪法》宣传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准确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极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同时,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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