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检察院启动系统内首轮“政治体检”——常德市检察院召开2019年巡察工作调度会
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湖南省委、省院党组和常德市委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常德市检察院党组成立了2个巡察组将于4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0月31日分别对汉寿、临澧、安乡、澧县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3月20日,常德市检察院召开2019年巡察工作调度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纪检监察组组长江辉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建波主持。
调度会现场
会上,市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陈忠林围绕如何做好巡察工作,重点从巡察工作方式、工作要点、时间安排、范围内容、方法步骤、保密责任、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
江辉武讲话
随后,江辉武就本轮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指出,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巡察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一要坚守站位,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巡察组成员要把忠诚摆在第一位,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特别是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二要主动作为,不当老好人。要加强巡察手册内容的学习理解,掌握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善于发现蛛丝马迹,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病情”找准,开出“良方”。三要严明纪律,强化自我约束。要严格履行巡察职责,遵照巡察工作程序开展巡察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不做个人表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建波主持会议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建波表示,巡察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督导问题力求精准,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市院巡察领导小组报告,巡察组成员不能具体处理问题,不能随便表态,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同时,要加强与当地纪委监察委的联系,在巡察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整章建制。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讲话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市检察院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成立了2个巡察组,经过市院党组反复研究,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扎实、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成巡察队伍。
为确保全市检察系统内第一轮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中央开展巡察工作的意义,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重点巡察领导干部在“两个维护”、“四个意识”方面是否真正知行合一、意识形态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等问题。
二是要始终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巡察组成员首先要有担当精神,敢于查找问题,杜绝走形式、走过场。近几年,针对部分基层检察院出现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需要我们借助巡察制度,去深挖没有发现的问题。该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发现了问题跑风漏气或者包庇隐瞒,这就是巡察干部自身出了问题,就要倒查责任。其次要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是“技术活”,在市院党组授权的范围内,在常规巡察方法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巡察效率。最后要抓督促整改,解决问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问题要实行重大问题上报制度,并按“四种形态”依法依规处理,力促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要深入推进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巡察人员要按照巡察组组长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巡察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巡察组进驻后,将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及有关部门专题情况汇报、进行民主测评、谈话走访、受理信访举报、查阅资料、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巡察,并做好巡察结果反馈与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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