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W1187-20230302-4901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主题: | 财政信息 |
文 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文日期: | 2023-03-06 |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2023年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如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也需公开空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驻市看守所检察室等内设机构。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451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6.9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824.16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951.3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892.49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5.1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增加817.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4512.44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3891.32万元,教育 2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892.49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3.36万元,公共安全增加954.25万元,教育增加1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12.4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891.32万元,占86.24 %;教育支出20.00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2万元,占3.79%;卫生健康支出170.30万元,占3.77%;住房保障支出260.00万元,占5.7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3118.8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 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393.62
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发展资金1326.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 LED 显示屏、电梯等设备更换以及院落大楼维修、路面维护、环境绿化等方面;业务工作经费67.0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部门的办公费用方面;运行维护经费0.08万元,主要用于被装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1049.5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16.62 万元,下降 10.00 %,主要是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0.0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2.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8.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0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 10.00 万元,拟召开 3次 会议,人数 60 人,内容为未检工作会、未检业务竞赛、法治进乡村工作会;培训费预算 20.00 万元,拟开展 2次 培训,人数 74 人,内容为 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和最高检组织的年度培训;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451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8.82万元,项目支出1393.6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注:各单位对本单位预算中其他专有名词作出说明,便于公众理解)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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