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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3-09-27 00:00:0 浏览次数:73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名,其中,男、女各5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101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为20139291011(休息时间除外),报名地点设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科(常德市柳叶大道2989号市检察院办公楼121205室、1203室),联系电话:0736-7794263  7368123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写作;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能力。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定为10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网上公布

按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操作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在网上公布。面试地点设市检察院。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聘用
  依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常德市市直财政拨款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常办[2011]22号)的规定,本院对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的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向本院派遣。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制书记员的聘用期限为3年。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试用期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1800元。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市检察院提供住宿条件。
  3、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院规定执行。
  

 

 

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2013927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贴近期二寸

正面免冠彩色

相片

 

 

民族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通讯地址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码

 

报名序号

 

 

主要家庭成员及

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明

本人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签名:

                         

说明:填写学习、工作经历要具体到时间、学校(单位)名称、岗位、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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