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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信息来源: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1-23 00:00:0 浏览次数:210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2月2日,报名地点设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科(常德市柳叶大道2989号市检察院办公楼5楼512室、513室),联系电话:0736-7794263  7789021。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写作;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能力。

按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操作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差额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网上公布。

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为2018年2月8日,考试地点为市检察院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聘用  

参照常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常德市市直财政拨款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常办[2011]22号)的规定,本院对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的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向本院派遣。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聘用制书记员的聘用期限为3年。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2500元。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加班费、出差补助等其他待遇依照有关规定或参照市检察院公务员相关待遇执行。
  3、因我院已收归省管,录用期间如遇省级有关社会购买服务政策出台,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则以上级政策为准。

 

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x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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