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深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助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增强居民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识,11月21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在武陵区康桥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
据了解,常德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运行。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常德检察机关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护航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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